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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由第三方来举证

    


     6月7日的《观点》栏目发表了《医院能否少一些禁地》的评论,指出目前司法解释中的举证倒置,源于医疗禁地太多,很多时候,患者根本无法举证。此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笔者认为,因此便让医院方面来举证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因为医务人员作为当事人来举证证明自己,其真实性很容易遭受怀疑,并且在实际操作中,也的确容易催生医院方面通过举假证来维护自己权利的行为发生。举证倒置并不能达到维护患者方面利益的作用。

     虽然举证责任倒置加强了医生的工作责任心,促使医生更加仔细地防范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确保医疗安全。但是,举证责任倒置在实践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弊端。其一,举证责任倒置迫使医院在日常工作中,为了举证而不是医疗做很多检查,不但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还可能给患者带来不良影响。其二,举证责任倒置让医院做事缩手缩脚,面对病人常常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愿意探索和创新,影响了医学发展和进步。其三,医生事事想举证,会让患者怀疑其行为的目的,加大医患猜测,既伤害医院也伤害患者。

     因此,笔者认为,鉴于在医疗举证过程中,医生举证会让患者产生怀疑,患者举证又比较困难的现实,建议由与医患双方无利益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举证,但医患双方应积极配合,如此,可能更有利于正确地处理医疗纠纷诉讼。


江苏 黄永良    责任编辑 郑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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