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大学赛瑟论坛上,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指出,病人选医生是医疗服务改革的方向。这句话再度引发了人们对于病人选医生制度的关注。
很多人可能都有记忆,2000年前后,在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的直接关心下,医疗界也曾广泛地推广实施病人选医生制度,只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个制度没有被完全推广开。
应该说,这个制度的立意是非常好的,但就以前实施的情况看,其还主要存在这样几个问题。
首先,病人选择的空间非常有限。任何选择都必须基于对选择对象的充分了解。可是在多数情况下,病人走进一家医院,对于其中的医生的情况只能说是两眼一摸黑,除了个别的享誉中外的名家,对于多数医生,他根本无法判断其基本情况。因此,除了依据医生的年龄、年资、学历、职称这些非常表面的信息进行选择外,很难做到真正的择优选取。而且,很多病人进医院的时候还根本不知道自己得的是什么病,这时候选医生更是无从谈起的事情。
其次,不利于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医院每天面对的病人成百上千,这需要全院每一个医生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才可能保证医疗工作顺利开展。但病人选医生则很容易打破医院和患者规模之间形成的固有的平衡,导致患者向少数几个医生过度集中,使得部分医生忙得没有喘息机会,其他医生则无事可做,引发医疗资源新的不均衡,反而加重了病人的“看病难”问题。
其三,阻碍了年轻医生的成长。按照传统的医院管理体系,高年资医生对低年资医生有传帮带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主任医师不具体管病人,而是通过查房的形式监督、指导下级医生,在这个过程中,既最大化地发挥了主任医师的作用,也锻炼培养了住院医师。但病人选医生,很少会选住院医师,这无疑对当前的三级医师查房体系形成了挑战,减少了住院医师诊治病人的机会。而且,病人选医生制度,事实上把各级医生放在一起竞争,催生了“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等不良意识的抬头,导致不少高年资医生在工作中对低年资医生采取“防一手”、“留一手”的办法,极大地压缩了年轻医生的成长空间。
病人选医生制度的实施,虽然具有上面提到的诸多问题,但站在以病人为中心的角度,推行这样一种制度还是有其现实意义。因为这是病人权利的基本回归。虽然在当前条件下,还不具备大规模推行病人选医生的条件,但可以把这项工作在社区医院中试行推广。由于病人和社区医疗容易形成长期近距离接触的局面,关于医生的信息来源广泛,而且社区专业没有细化,不存在病人“错投医”的问题。同时社区医疗活动相对独立,也不承担培养新人的责任,因此不会因为病人的选择造成医生之间的相互损伤。这些让病人选医生比较容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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